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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作 者:质检所  发布时间:2014/11/28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部署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

    《行动计划》指出,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能源供应和安全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能源供求关系深刻变化,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要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和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五项战略任务。一是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积极发展能源替代,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二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四是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深化国际能源双边多边合作,建立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五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抓好重大科技专项,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其中,有关煤化工领域内容为:

    积极发展能源替代、 坚持煤基替代、生物质替代和交通替代并举的方针,科学发展石油替代。到2020年,形成石油替代能力4000万吨以上。

    稳妥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按照清洁高效、量水而行、科学布局、突出示范、自主创新的原则,以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地为重点,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升级示范工程,掌握核心技术,严格控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形成适度规模的煤基燃料替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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