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受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辖区重点用煤单位开展商品煤质量抽查。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检验项目包括发热量、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环保指标。
本次抽查将进一步了解掌握六安市商品煤品质量状况,从煤炭终端用户等重点环节严格控制商品煤质量,有效杜绝劣质煤炭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