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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征集国家煤化工质检中心标志的启事
作 者:质检所  发布时间:2013/3/1  

关于有奖征集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标志的启事 

为大力弘扬组织文化,提高知名度,树立知名品牌实验室的形象,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LOGO)。 

一、机构简介

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以煤炭和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为主国家级质检中心中心秉承“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中文全称: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英文全称:National Center of Coal Chemical Products Quality Supervision & Testing

二、设计要求

  1、标志应体现国家质检中心的行业特点。

  2、标志应体现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质监内涵。

  3、标志应适用于各种场合。

  4、标志应简洁明快、美观大方、易于识别、构思新颖、主题明确、特色突出、线条清晰色调和谐,具有较强的时代感艺术感染力视觉感染力

5、标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稿要求 

   提供应征作品书面稿件和电子稿件各一份。

  书面稿件要求:A4纸规格、彩色印刷,另附一页应征者信息,包括身份资料、联系方式和设计创意简介。书面稿件直接或邮寄送达征集单位。

  电子稿件要求:应征作品JPEG格式图稿一份。电子稿件同时发送至征集单位邮箱。

 四、投稿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

五、奖项设置 

征集单位将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设: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应征费用及所获奖金税金由应征者自理。

、相关事项 

1、 获奖作品在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上公示

2、经评选获奖的应征作品,其所有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对获奖作品有进行修改、重新组合的权利,并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和使用时间。

3、来稿不退,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以便入选后提供给征集单位。  

4、所有应征作品应为自主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由应征作者自负。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七、联系方式

单 位:淮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淮河大道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邮 编:232001

联 系 人:鲍继伦

联系电话:05542682812

电子邮箱:hnzjs46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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